1980 年代的台灣,有一家公司叫你把錢交給它,每個月領大約 4% 的利息 —— 一年將近 50%,是銀行定存的好幾倍。而且,它真的、準時、付給你。
於是,十六萬人信了。這不是什麼沒見識的人 —— 裡面有醫生、老師、軍公教、退休族,大家口耳相傳,把畢生積蓄交了出去。

「地下投資公司」的黃金年代
那是台灣錢淹腳目、股市衝上萬點的年代。銀行利息低、管道少,而鴻源這類「地下投資公司」開出月息 4%、甚至更高的條件,把錢吸進來,號稱拿去炒股、炒地皮。鴻源是其中最大的一家,負責人 沈長聲,全盛時期門庭若市、廣設分支,還辦聯誼、送贈品,經營得像一個龐大的會員俱樂部。
關鍵是:前面進場的人,真的每個月領到了錢。領到錢的人,回去又介紹更多親友進場。一傳十、十傳百,滾成了十六萬人、近九百億的巨獸。
那……這些利息,到底從哪來?
這就是整件事的核心,你可以親手把它拆開。下面這個水池,左邊是「新會員存進來的錢」,右邊是「要付給舊會員的利息」。按下去看看 ——
1990 年:水池見底
1989 年,政府修正《銀行法》,明令「非銀行不得收受存款」,開始強力取締地下投資公司。風聲一緊,新錢進場變慢、舊會員搶著要回本金 —— 擠兌。沒有真正獲利在支撐的水池,瞬間見底。
1990 年,鴻源宣告停止出金。十六萬人的本金,大多回不來了。許多人是抱著退休金、棺材本進去的;社會新聞裡,有人崩潰、有人走上絕路。沈長聲等人被依詐欺、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判刑。一場席捲全台、長達近十年的金錢遊戲,就此收場。
那個馬多夫
把「鴻源」「地下投資公司」這些在地名詞拿掉,它的本體,就是一個 龐氏騙局(Ponzi scheme) —— 跟二十年後在美國爆掉的馬多夫,是同一台機器。差別只在:馬多夫用「太平滑的對帳單」騙人,鴻源用「真的準時付的高利息」騙人。
而它最毒的地方,跟這座博物館裡每一個案例都一樣 —— 前面的人真的有領到錢。那不是因為它賺錢,只是因為輪到他的時候,後面還有新錢。那份「我朋友領好幾年了都沒事」的見證,正是把下一批人騙進場的誘餌。活著的人,不是贏家,只是還沒到期的賭注。
給我們的版本永遠是同一句:當有人保證一個遠高於市場、又「穩定」的固定報酬 —— 不管它叫鴻源、叫吸金、叫保證配息、還是叫「穩賺的好機會」 —— 先問一句:這個錢,到底是「賺」來的,還是「後面那個人的本金」?
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—— 是後面那個人的棺材本。 鴻源案 · 1990